惡魔躲在細節裡
來寫一篇短短的文章。今天看到有人在討論,蘋果筆電休眠的時候,會有一盞小LED燈,慢慢的由亮轉暗,再慢慢的由暗轉亮。
原來,蘋果有申請了一篇專利,號碼為US 6,658,577 B2,專利內的claim寫出這盞燈的頻率,仿造成人平均呼吸的頻率(約為12-20次/分鐘)。
反觀Dell的電腦,也有模仿類似的功能,但是頻率快很多,約為40次/分鐘,那種頻率比較像是很緊張的喘氣。
從這一點,又可以看出蘋果在產品設計上的用心,以及對使用者感受的重視。
來寫一篇短短的文章。今天看到有人在討論,蘋果筆電休眠的時候,會有一盞小LED燈,慢慢的由亮轉暗,再慢慢的由暗轉亮。
原來,蘋果有申請了一篇專利,號碼為US 6,658,577 B2,專利內的claim寫出這盞燈的頻率,仿造成人平均呼吸的頻率(約為12-20次/分鐘)。
反觀Dell的電腦,也有模仿類似的功能,但是頻率快很多,約為40次/分鐘,那種頻率比較像是很緊張的喘氣。
從這一點,又可以看出蘋果在產品設計上的用心,以及對使用者感受的重視。
之前寫過「假如我是蘋果董事,我當初也會把賈柏斯革職」一文。今天發現這篇文章,是一位蘋果粉絲寫給Sculley的感謝文。

他寫了這段,論點幾乎跟我一樣:
Because after Steve Jobs was fired it made him a man who would never rest on his laurels, or worse yet seek an early retirement like Bill Gates. Being sacked gave Jobs something to prove, and looking at the last decade at Apple boy did he ever prove it. And I don’t think that Jobs would have shined as bright as he did if it weren’t for the fact that he was in exile for over a decade from the company he co-founded.
Apple today also owes a great deal to the company that Steve Jobs established while he was in exile. Under the surface of every modern Mac, iPhone and iPad is the NeXTSTEP operating system that he developed back in 1985. Even the ability of Macs to run on Intel chips owes a great deal to the variety of chips that NeXTSTEP was designed to run on after NeXT exited the hardware business.
希望蘋果可以持續產出充滿創造性的實用產品。
因為他從這個經驗中,成熟成為一個一流的經理人。

今天發現到一篇文章,寫關於John Sculley,當初把Steve Jobs給fire的人。Sculley在文中透露出對他的決策些許的遺憾及後悔;Jobs也已經二十年沒有跟他講話了。
身為一個終生蘋果迷,我在那段時間,也都一直使用著(那時候)比較爛的蘋果電腦。我記得,那段時間,蘋果還把他們的OS license給PC使用,有幾個model還內含可以boot成PC的功能。那時的Apple,雖然軟體用起來比較爽,但是硬體真的比較爛。而且,我常常受到PC上面,各式各樣的遊戲的誘惑。
我覺得世界上至少有兩種經理人,一種具有創業家的冒險、衝鋒陷陣的能力,一種具有永續經營、穩定控管風險的能力。我覺得很多創業家,例如Jobs,都是前者。當他們公司上軌道後,他們會發現對每天繁雜的企業經營細節缺乏興趣及管理能力。往往,他們過多的創意會讓公司變成多頭火車,而且制度朝令暮改,搞的全公司很累。
Jobs的離開,讓他有機會能夠好好思考如何將他的創意及動力,與一間公司前進的力量合併。他利用其他經營的經驗(例如在Pixar及NextSTEP),來微調他的經營風格及手段。所以,我們今天所看到的Apple,就是Jobs把它創意的動力,成功融合到Apple公司文化的結果;Apple已經成為了創意的代名詞,而創意就是他們成功的力量。
我覺得我也是這種創意太多,執行能力不是很夠的人。所以,希望我的MBA,以及工作經驗,可以讓我也成為一個成功的經理人。
我之前的一篇文章,「為什麼大公司很難搞研發?」,讓我一位朋友做了一個很精闢的答覆。
Peter Pig 說:
如果Max… 大 對獨裁/民主的管理差異有興趣,可以看看Amartya Sen的”經濟發展與自由”,雖然他是從政治的角度來觀察,但也有部份可運用到企業經營上。
書中最著名的例子是比較獨裁政體與民主政體發生大飢荒的頻率,獨裁政體遠大於民主政體,即使大多時候獨裁政體的施政效率較好,但常常一個錯誤的政策卻可以把之前幾十年的建設毀掉。
一個企業也是這樣,強勢專斷的領導可能帶來快速驚人的成功,也可能瞬間崩盤,不同的是公司倒了不會死人,大眾及媒體也多只記得成功的故事,久而久之,造成了好像只有專斷強勢的領導者才能帶領企業成功的印象。
話說回來,其實微軟的例子也不完全是獨裁/民主的問題,而是在於公司大了人多了、各方目標利益不同後所產生資源分配、溝通協調的問題。這不論在獨裁或民主式的領導下都會發生,即使在強勢獨裁的領導下,只要下面的人利益有衝突,爭奪資源的情形照樣會有,花在溝通上的資源甚至會更多。
至於解決的方法,鄙人同意你所說的透過各種制度”建立組織向心力”,但問題是,當公司還小時,你可以透過人資篩選制度、績效獎勵制度、扁平管理階層等等方法來建立(或說限制)向心力,但”公司大了、人多了”還想要全部的人都接受同一個文化,說實話不太可能,而且說不定這種向心力反而成為阻礙進步的另一個障礙。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不少創業家讓一家公司上軌道之後,寧可把它賣掉再建立一家新公司。這或許是最直接了當的解決方法。(當然這也跟產業特性有關)
最後,或許可以這樣說吧,一個組織的成功,並不能完全以它的創新性或發展性來判斷。至少就短期社會整體利益來看,一個呆滯不求進步但穩定提供人們所需用品的大企業,其價值並不完全遜於一個充滿創新、不斷進步的公司。
讓我來一點一點回答。
你舉的饑荒的例子,我覺得也是因為利益沒有建築在同一個基礎上的原因,也就是「百姓沒有麵包吃,就讓他們吃蛋糕吧!」的狀況。當利益(例如生存與否)在當權者與百姓是相同的時候,那獨裁的政體是否能夠表現的比較有效率呢?另外,當利益是大家共同分享的同時,所有的人也會扮演起監督的責任。我認為獨裁政權捅大樓子也不一定是故意的,但是當獨裁者旁邊沒有人在時時提醒他思考決策的正確性時,甚至只會拍馬屁時,荒唐的政策當然比較容易發生。說實在的,「政策狹視症」並不是獨權政府的專有權,民主式的討論也會發生像 groupthink(團體迷思)的這種狀況。
講到團體迷思,這就像是你指出企業過於向心的問題。在企業中,過度的向心力還會發生像是「不是在此發明的就不要用」的心態。但是我覺得這個跟領導者建立的文化目標以及執行的方法有關。如果領導者建立的文化目標是創新,那大家應該是盡其所能的去創新,而不是去在意創新的手法。如果開會中領導者尊重異議,甚至指派「惡魔代言人」,那團體迷思或許就比較不會發生。我覺得公司文化的建立是一種延續創業者親手管理所有事情的一種作法及目標:在一間公司的草創時期,創業者可以大大小小事情都管,但是公司大了,就只能用這種方法來保持一間公司前進的方向。在Apple工作的人,我想多多少少都會同意他們的企業文化是「創新」吧。公司還有另一種好處,就是沒有人是不能取代的,當一個人不同意公司文化的同時,他是可以離開的。小結:我認為企業文化的建立是重要、有用、而且可行的。
我同意媒體很會「英雄化」領導者。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商週在BenQ剛買Siemens時形容李焜耀的那篇文章;還有形容我們身邊的一些企業家。這些人的成功都是靠著很多人的努力,他們也通常走過了很多很黑暗的階段,付出了很多的學費。我這個死忠的蘋果使用者還記得Steven Jobs離開Apple的那一段黑暗時期。
最後,我也同意你說的,一間創新的公司並不一定比一間穩定成熟的公司對社會產生更大的價值。但是啊,有什麼企業可以穩定賺錢,不用創新呢?(難道沒有競爭者嗎!想到這個,又可以講講看企業間競爭是否對社會價值是最高的─例如反傾銷?)
剛才去我們的資訊中心玩了一下他們新買的玩具。一台Acer的桌上型電腦,有著觸控螢幕,跑著Windows 7。玩了一會兒,覺得 almost, but not there yet。
一邊看著市面上的山寨機,就讓我想到,為什麼還沒有人能夠複製蘋果的使用性?
一直有人批評iPad只是沿用了iPhone OS 的操作介面,而不是一台全功能的筆電。這些人大概沒想過一個傳統的作業系統要怎麼用觸控來操作吧?剛才我玩那台跑著Microsoft Surface的桌上型電腦,發現很多東西很難按,Windows 7會認我的多點觸控,但是他認為我1.5平方公分的指尖面積只有1個畫素這麼大,我要點個東西,要戳來戳去才會點到,好像在用牙籤打撞球。Windows 7的觸控功能,根本就是個 after thought。Microsoft想要腳踏兩條船,結果多點觸控弄的很爛。Microsoft Surface 的功能還滿好玩的,但是不是很順,目前除了自己幻想是阿湯哥、感覺良好外,沒啥功能性。Microsoft能做的,Apple iPad好像都能,而且做的更好。
我覺得Apple的成功不是只在於他們軟體的人因介面或是他們的硬體設計,而是在於他們注重整體的使用者體驗。大陸這麼多功能強大的山寨機,有哪一台用起來比iPhone「爽」;市面上這麼多種MP3播放機,哪一台比iPod用起來「順」?iPhone/iPod/iPad贏就贏在他給人家的好用性,而不是在他的功能強大。在這場混鬥中,打架不只是比功夫,還要比姿勢優美。
我記得在幾年前,Apple OS X上出了個軟體,叫做Delicious Library,由Delicious Monster這家公司出的(你點進去會發現他跟iBooks長得很像,這就是iPad宣布時,炒的沸沸揚揚的一件事。)。這個Delicious Library軟體呢,超級的美,連他們的網站都有夠美。他的功能只是讓你把你的DVD,在一個資料庫裡面做管理。這麼一個肛門持有期(龜毛)的軟體,居然可以在第一年大賣特賣。現在在App Store裡面,有很多軟體就光是他們寫的漂亮,就很熱賣。
軟體商們,用軟體的是你們的客戶,是大爺,請想盡辦法讓他們爽。請考慮到整體的使用者感受,而不是鑽牛角尖的只focus在功能的強大。

你能夠猜出這是誰嗎?
施振榮有一次警告我別到處慫恿別人創業。他說,創業有很大的風險,我會害人家傾家蕩產,這樣道德責任很大。
我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叫做「創意的迷思」,文中的論點說,我們不需要更多的創意,因為大部分的創意沒有經濟價值,而且過度的鼓勵個人思想,導致大家藐視其他人的點子。他認為重點在於從既有的創意中選出最好的,及獎勵能夠執行這些創意的經理人。
這位作者 Robin Hanson,是在 George Mason University 的經濟學副教授。我認為他在這篇文章中,犯了幾個錯誤。首先他將創意(creativity)及創新(innovation)混淆。
創意,我認為,是在美術、音樂、文學等人文領域的核心發展動力,他們的存在十分重要,人類文化的發展是建築在於無限制的創意發展。我們應該要無條件的鼓勵創意,既使這些創意常常無法產生經濟價值。美術、文學等,本來就很難用金錢來計算他們的重要性,我們常常要到事後才能夠看清楚這些創意的影響力,也就是為什麼畫家常常要死了以後他的藝術品才值錢。假如作者的意見成立,梵谷的向日葵可能永不見天日。
創新是將既有的技術改良,或是「憑空」產生出新的產品及應用,是有實際用途的。太多的創新、或是走的太先進的創新的確可能沒有經濟價值。不知道在大家愛用iPhone/iPad的同時,是否會記得Apple Newton的失敗?但是,如果我們沒有實驗,我們怎麼知道哪條路不能走?我當初創業的時候就發現,好點子往往不值錢,值錢的是如何將好點子確實執行,值錢的是可行的商業模式。所以,施先生給我的警告,我覺得並不是叫我別亂想鬼點子,而是叫我要想清楚商業模式。
我不同意 Hanson 的看法,不論是創意或是創新,我認為都不應該受到限制。太多創新的缺點,可以透過鼓勵合作或執行來彌補。你無法透過預先( a priori )的方式來選則好的點子;通常大家都是當事後諸葛(ad hoc)。我們如果限制創新,我認為會誤殺很多很有影響力的點子。你無法用老舊的思維來選擇革命性的點子,因為你根本無法理解創新的影響力;就像是愛因斯坦說的,你不能用既有的思維來解決這些思維產生的問題。我認為 Apple 的成功在於 Steve Jobs 的霸權式管理,他不接受社會既有的標準,而堅持自己的創新;也就是這樣,我們才有用到這些產品的福氣。
自由的飛翔吧,創意。
我昨天下載了一個免費軟體,叫做Adobe Ideas,可以讓你在iPad上面用手畫畫。他還會自動幫我把歪七扭八的線條最佳化。覺得很神奇。今天,我看到Autodesk的新軟體(Autodesk是出AutoCAD的那家公司),更上一層樓。

Apple昨天發表最新版的iPhone作業系統。有非常多的新特色:
我覺得這次發表,有幾個比較大的重點:
第一,終於可以同時多工了。這點iPhone被批評了很久。但是,這個功能只能被用於iPhone 3GS(含)以上,舊的iPhone功能不夠強大,不能多工。
第二,iAd,這個讓軟體商可以透過Apple的平台打廣告,這對我們軟體商是件好事,但是如果濫用的話,對使用者來講可以會很令人討厭。
第三,Apple限定軟體設計師只能用Apple的API。我在買iPad的時候,前面排的人是Adobe Flash開發團隊的。Adobe Flash CS5中,你可以將你的軟體輸出成Apple iPad/iPhone的格式,就可以上Apps Store販賣。也就是說,開心農場可以很容易的變成iPad/iPhone版。他還現場demo給我看他們轉的軟體。Apple大概希望將他的使用體驗保持一致,所以現在封鎖了這個管道。
Adobe這個軟體功能是好是壞很難說。好的一面:開放這種管道可以讓更多的開發者很輕易的將他們熟知的軟體開發知識移轉到iPhone OS上面來,使用者可以看到更多有趣(或沒用)的軟體,Apple也可以更加拉出與Android平台軟體數量的距離。壞的一面,Flash這種很沒效率的東西,要是在Apps Store上氾濫的話,整體軟體品質下降,這對使用者體驗來講不事件好事。
我們退一步講,Apple這種很獨權的管理手段,從他們堅持你一定要用Apple電腦跑Apple OS,一定要iTunes才能sync iPod,到他們管理Apps Store的霸權,都是為了保持使用者體驗的一致性。也是因為如此,Apple的粉絲(例如我)才會這麼死忠。
Tags: Apple, 軟體, iPad, iPhone, 商業
今天,我這個從三歲開始使用Apple的蘋果迷,參加了一個大概此生難忘的Apple粉絲大行動─在舊金山Apple旗艦店,在iPad上市第一天,拿到大家期待許久的iPad!
以下照片有點爛,因為是用iPhone照的,正式的開箱文,請再等幾天。
我在iPad宣布的幾天後,就透過Apple網站預定了兩台iPad。說實在的,我覺得我是沒有什麼買這個東西的需要,有一台是打算買給我媽,另一台是同事委託我買的。我覺得iPad的介面真是太適合老人了,今天我排隊的隊友也這麼說(這點稍後會詳述)。
我正好到美國來出差,今天是最後一天,所以就安排在iPad上市的第一天拿我的iPad。
昨天晚上睡覺前,超級興奮,好像要去遠足一樣。我還在想,是否需要很早起,搞不好很多人。
結果,今天早上抵達店門口時,果然超級多人,據說還有不少人是昨天晚上睡在店門口(我旅館的床很舒服,一點都不遺憾沒來店門口露營,昨晚舊金山下雨、很冷)。店門口一堆記者,還有一個USA Today的人,騎在Segway上面廣告USA Today的App。店裡的店員,穿著藍色的T shirts,在拍手歡迎我們這群粉絲入店。
我沿著店門旁邊的隊,開始找隊伍的尾巴。還。真。遠。呢。我們排過了一整個block,還在路口轉彎。
有不少寫iPad App的廠商,趁這個機會打廣告。有人在發傳單,有人還給我一元美金請我下載他們的App(他們的App滿酷的,根本不用賄落我)。
排了一個半小時才快排到店門口,在這時間內,我跟我前後鄰居聊天。我前面的鄰居居然是Adobe的員工,他要來買iPad來測試Flash!!!!這可能是個祕密,我不能透漏細節。我跟他表示我很訝異蘋果沒送他免費的iPad,他說Adobe沒有開發很多iPad的軟體,只有在開發工具,而且Apple說不大夠發。所以他們團隊今天分散在全舊金山,很多人在排隊,準備抱兩台回家。我後面的鄰居是加拿大某大銀行的IT主管,他要買iPad來測試他們公司的terminal系統。我後面的後面是開發軟體的,要買來開發軟體。就如我所預期的,iPad是另一個大西部,大家都要來掏金。
終於輪到我進門了,看門的女巫居然在他的iPhone上找不到我的名字(驚),好險有人來協助,用我的email找到預訂的兩台。在門口事實上有排兩條隊,一條是給有預訂的,一條是給沒預訂的,好險我沒被打入那條沒預訂的。
店裡面就長這樣(門口還可以看到在排隊的人)。
店員用他的iPhone幫我刷卡,我就拿到我的iPad了!!!
我還請店員幫我照了一張照片─寶物取得(播出快樂的音樂!)
然後我也迫不及待的把雙胞胎之一的衣服給扒了─請看開箱照。
你還可以在背景看到San Francisco蘋果店的文宣。
我在店裡稍微玩了一下,感覺是:好感動。Calendar感覺很實用,Address Book還滿不錯的。Photos真的是有夠感人,IPS螢幕真的不是蓋的,我想從今天起,沒有攝影師會再想用紙本展示他的照片了。iBooks看書很舒服,字體展示,書面翻頁,都很順暢。說真的,iPad順暢的層度,真的是很難想像的好。
我現在在機場,回台灣後,再做後續報導。
Tags: Apple, 發明, 科技, iPad, 創新, 採購, 旅行